韓國醫美退稅2026:已經結束,也沒有延期——我們直接查了韓國法條原文
「聽說韓國醫美不能退稅了?」「可是我朋友八月去,診所還說有退稅欸。」
這兩句話同時是真的,而且不衝突。前面那句講的是政府的附加稅退稅制度,後面那句講的是診所自己的折扣活動。中文網路上把這兩件事混在一起講,才會愈看愈亂。
這篇的做法很簡單:我們不引用新聞,也不引用部落格,直接打開韓國法制處的法條原文來看,並且把畫面截下來給你看。
先講結論
| 問題 | 答案 |
|---|---|
| 2026年還能退醫美的附加稅嗎? | 不行 |
| 法條上的期限是哪一天? | 2025年12月31日 |
| 有延期嗎? | 沒有。連2027年6月才施行的版本都還是同一個日期 |
| 是「廢止」還是「沒有延長」? | 沒有延長。過去延長過6次,這次停了 |
| 購物退稅呢? | 不受影響,照常 |
下面說明每一項是怎麼查到的。
法條原文是怎麼寫的
這個制度的依據是韓國的《租稅特例限制法》第107條之3,條文名稱叫做「外國觀光客美容整形醫療服務的附加價值稅退還特例」。
條文第1項的關鍵句是這樣的:
依總統令規定的外國觀光客,在依據《醫療海外進出及外國患者招攬支援法》第6條第1項向保健福祉部長官登記的醫療機構,至2025年12月31日為止所接受的、由總統令規定的醫療服務,得依總統令規定退還該筆醫療服務的附加價值稅額。
這裡有一個多數中文報導寫得不夠精確的地方。
大部分文章寫的是「2026年1月1日起取消」。結論沒錯,但條文的判準不是「你什麼時候去申請」,而是「你什麼時候接受療程」。條文用的字是「所接受的」,也就是以療程供給日為準。
而且同一條的第3項還規定,要退稅的人必須在「接受醫療服務之日起3個月內」把醫療服務供給確認書交給退稅窗口業者。所以就算你是2025年12月31日當天做的療程,申請期限也在2026年3月底就結束了。現在這扇門是完全關上的。
「聽說延期了」——我們查到2027年了
這是這篇文章想解決的核心問題。「韓國醫美退稅延期」是目前熱門的搜尋詞,代表很多人還抱著期待。
韓國的法令資料庫有一個特性:未來才要施行的版本,現在就可以查得到。所以我們不只查了現行版本,還把已經公布、要到未來才生效的版本一起打開來看。

上面這張是法令的標頭,可以看到「施行 2027. 6. 17.」。也就是說,這是未來的版本。
那這個未來版本裡,第107條之3寫了什麼?

黃色標示的那一段,韓文寫的是「2025년 12월 31일까지」,意思就是「至2025年12月31日為止」。
在要到2027年才施行的版本裡,這個日期還是原封不動。
我們一共確認了三個版本:現行版、2026年9月18日施行版、以及上面這個2027年6月17日施行版。三個版本的期限全部相同。
所以「延期」目前是沒有依據的說法。當然,法律隨時可以再修,但在今天能查到的所有版本裡,都沒有延長的規定。
為什麼說是「沒有延長」,不是「廢止」
如果你仔細看上面那張截圖,會發現條文後面括號裡有一長串日期:
〈修正 2016. 12. 20., 2017. 12. 19., 2018. 12. 24., 2019. 12. 31., 2020. 12. 29., 2022. 12. 31.〉
這是修正履歷。這個制度從2015年新設之後,被延長了6次。每次都是在年底修法,把期限往後推。
2022年12月31日那次,把期限推到了2025年12月31日。然後——就沒有第7次了。
這個差別是有意義的。條文還在法典裡,沒有被刪除。只是期限過了,所以現在不會發動。理論上未來要恢復,修一個日期就可以。但那是「如果」,不是「現在」。
那本來就要課稅的是哪些療程?
有人會問:既然是退「附加稅」,那是不是所有醫美療程都在範圍內?
不是。在韓國,以治療為目的的診療本來就免稅,本來就沒有稅可以退。會被課10%附加稅的,是「以美容為目的」的項目,而且法規是點名列舉的。
依據是《附加價值稅法施行令》第35條第1號乙目。

翻成中文,被點名的項目是:
- 色素痣、雀斑、黑子、肝斑的治療術
- 痘痘治療術
- 除毛術
- 落髮治療術、植髮術
- 刺青術及洗刺青術、穿環
- 溶脂術
- 皮膚再生術
- 美白術
- 抗老治療術
- 毛孔縮小術
看到這份清單,你大概就懂了——這幾乎就是台灣人去韓國最常做的那幾樣。所以退稅取消,對「肌膚管理」類的行程影響最直接。
反過來說,如果是以治療為目的的診療,本來就免稅,所以「退稅取消」對它沒有影響,因為它本來就不在裡面。
以前也不是每一家診所都能退
這一點很多人不知道,但它解釋了為什麼有些人以前去韓國做醫美「沒拿到退稅單」。
回頭看第107條之3的條文,退稅的前提是療程要在「依《醫療海外進出及外國患者招攬支援法》第6條第1項向保健福祉部長官登記的醫療機構」接受。
也就是說,只有完成「外國患者招攬醫療機構」登記的診所,才能開退稅用的憑證。沒登記的診所,就算療程項目符合、你也是外國人,一樣退不了。
這個登記不是走個形式。依同法第6條第1項,醫療機構要登記,必須:
- 就要招攬外國患者的每個診療科目,至少配置1名專科醫師
- 加入醫療事故賠償責任保險或醫療糾紛調解相關的共濟組合
登記的有效期是3年,到期前要辦理更新。
雖然退稅制度已經結束,但這個登記制度還在運作,而且它現在的意義比以前更大——它不再是「能不能退稅」的門檻,而是「這家診所有沒有正式承接外國患者、有沒有保險」的判斷材料。
韓國保健產業振興院有公開的查詢系統,任何人都可以免費查,不需要登入。要去之前花兩分鐘查一下,比看十篇心得文實在。
為什麼診所以前對文件那麼龜毛
如果你以前退過稅,可能記得診所開確認書時會反覆核對護照、入境日期、療程項目。那不是刁難。
第107條之3第4項規定:如果外國觀光客針對不屬於退稅對象的醫療服務拿到了退稅,或者醫療機構開立、傳送了與事實不符的醫療服務供給確認書,稅務署長要向該醫療機構追徵該筆附加稅額以及加算稅。
罰的是診所,不是你。所以診所當然謹慎。
這條現在依然留在條文裡,只是因為期限已過,實務上不會再發動。
「診所說有退稅」是怎麼回事
這是現在最容易踩雷的地方。
2026年8月,還是有診所在社群平台上打出「韓國醫美獨家退稅」「療程有10%回饋」這類文案。有些旅遊預約平台也推出了「最高15%回饋」的活動。
這些不是政府的附加稅退稅。政府的退稅制度有幾個明確特徵:
| 政府附加稅退稅(已結束) | 診所/平台的回饋(現在有的) | |
|---|---|---|
| 錢從哪來 | 國稅退還 | 業者自己的行銷預算 |
| 在哪辦 | 機場或市區退稅窗口 | 診所或平台內部 |
| 憑證 | 醫療服務供給確認書 | 各家自訂 |
| 條件 | 法令規定 | 業者可隨時改、隨時停 |
兩者都能讓你少付錢,這點是真的。但性質完全不同。政府退稅是法定權利,業者回饋是行銷活動——今天有,明天可以沒有;A診所有,B診所可以沒有。
所以看到「退稅」兩個字時,值得多問一句:這是退國稅,還是你們自己的折扣? 如果是後者,那就用「折扣」的邏輯去比較,不要用「反正政府會退我錢」的心態去估預算。
購物退稅還在,不要搞混
醫美不能退了,但一般購物的退稅完全沒有變。
在有 Tax Refund 標示的店家,單筆消費達到規定金額以上,就可以照常辦理退稅,流程也沒有變動。化妝品、衣服、伴手禮都適用。
會混淆是因為兩者都叫「退稅」,而且過去都可以在機場同一個地方辦。現在醫美那一條路沒了,購物那一條還在。
那10%到底是多少?6%?8%?
中文報導在這個數字上很不一致。有的寫「退6~8%」,有的寫「退7~10%」。兩邊都不算錯,只是在講不同的東西。
附加稅本身是10%。但透過退稅窗口業者辦理時,業者會抽手續費,所以實際拿回手上的大約是6~8%。
這也是為什麼取消之後,網路上有人說「等於漲價7%」、有人說「等於漲價10%」。從你錢包的角度看,少拿回來的是6~8%;從價格結構的角度看,被墊高的是那10%的稅。
用數字看,差多少
假設一趟療程花了200萬韓元(未稅)。
| 項目 | 2025年12月31日以前 | 2026年以後 |
|---|---|---|
| 療程費(未稅) | 2,000,000韓元 | 2,000,000韓元 |
| 附加稅10% | 200,000韓元 | 200,000韓元 |
| 實付 | 2,200,000韓元 | 2,200,000韓元 |
| 事後可退回 | 約120,000~160,000韓元 | 0 |
| 最終負擔 | 約204萬~208萬韓元 | 220萬韓元 |
差額大約是12萬~16萬韓元。換算成台幣會隨匯率浮動,請以你實際換匯當下的牌價為準,這裡就不給固定數字了。
金額不算毀滅性,但如果你原本的預算是抓「反正會退一些回來」,那要往上修一格。行程排得緊、又想多做一兩項的人,感受會比較明顯。
現在該怎麼抓預算
制度沒了之後,實務上有一件事變得比以前重要:確認報價含不含稅。
韓國診所官網掛出來的價格,很多是稅前價。以前就算你沒注意,事後退稅多少會補回來一些;現在沒有這個緩衝了,稅前價和實付價之間的10%就是實實在在的差額。
詢價的時候,把這句話問清楚就好:
這個價格是含稅還是未稅?最後要付的總金額是多少?
如果對方給的是未稅價,自己心裡先乘以1.1。用這個數字去跟其他地方比較,才是同一個基準。
常見問題
Q. 2026年還能退醫美的稅嗎?
不行。《租稅特例限制法》第107條之3的期限是2025年12月31日,而且是以接受療程的日期為準。同條第3項還要求在接受療程後3個月內提出申請,所以連補辦的空間也沒有了。
Q. 真的沒有延期嗎?
我們查了現行版本,以及2026年9月18日、2027年6月17日施行的未來版本,三個版本的條文都還是寫「至2025年12月31日為止」。目前沒有任何延長的規定。
Q. 我2025年12月做的療程,可以補申請嗎?
依條文第3項,必須在接受醫療服務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。2025年12月31日往後推3個月,期限在2026年3月底就到了。現在已經超過。
Q. 診所說有退稅,是騙人的嗎?
不一定是騙人,但大多不是政府退稅,而是診所或預約平台自己的折扣、回饋活動。建議直接問清楚「這是退國稅,還是貴院的折扣」,然後用折扣的邏輯去比較。
Q. 那我在韓國買東西還能退稅嗎?
可以。一般商品的購物退稅制度沒有變動,只有醫美的部分結束了。
Q. 為什麼會取消?
韓國政府在2025年的稅制修正過程中沒有再延長這項特例。條文本身還留在法典裡,只是期限沒有往後推。未來是否恢復,要看後續修法。
這篇的資料來源
本文所有法條內容,都來自韓國法制處(law.go.kr)的法令原文,截圖為實際畫面。
- 《租稅特例限制法》第107條之3(外國觀光客美容整形醫療服務的附加價值稅退還特例)
- 《附加價值稅法施行令》第35條(施行日2026年4月1日)
- 《醫療海外進出及外國患者招攬支援法》第6條(醫療機構登記要件)
我們人在韓國,查的是韓文原文,不是二手轉述。如果之後法條有變動,這篇會一起更新。